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法律文書寫作
Legal Writing 
開課學期
103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 
課號
LAW4114 
課程識別碼
A01 44400 
班次
04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四9,A(16:30~19:15) 
上課地點
 
備註
週四單週上課。
限學士班學生 且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5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機關公文書課程,就下列有關法規及實務情形予以講授,並由同學演練:
(一)機關與機關間因行政事務往來之公文書類別

(二)
1.機關與人民間因非屬行政處分往來之公文書(例如陳情事項之答
覆、行政指導等)。
2.上列公文書,人民倘對之提起救濟,行政機關之回應處理。

(三)
1.機關對人民行政處分之類型及紀載要項等。
2.上列行政處分之救濟途徑。 

課程目標
授課教師講授重點內容後,由學生撰擬實作演練,並由教師修改或講解,可了解相關規定在行政機關運作情形,學生並可反思相關規定之意旨。 
課程要求
學生必須依教師指定,親自撰擬法律文書,教師將親自修改、講解學生撰擬的法律文書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無資料